**开发区泰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5部校车分零转让标的33:(略) |
**开发区泰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5部校车分零转让标的33:(略) | ||||
GR****HE(略)-3 | 挂牌价格1.96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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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12-13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12-27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此次**开发区泰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属83台扬子牌(YZK****XCA)大型专用校(略),车辆具体情况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标的1-42报名咨询联系董经理、标的43-85报名咨询联系汤经理 | ||||||||||||||||||||||||||||||||||||||||||||||||||||||||||
详见车辆转让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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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产权权属清晰,本单位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单位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及备案。 3、本单位已按照**产权市场的要求填写、递交(略)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单位承诺在公开交易期间按照**产权市场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 5、本单位保证(略),并同意*(略)。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略),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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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扬资(略)(特殊普通合伙) | ||||||||||||||||||||||||||||||||||||||||||||||||||||||||||
****-(略) | ||||||||||||||||||||||||||||||||||||||||||||||||||||||||||
**经济(略) | ||||||||||||||||||||||||||||||||||||||||||||||||||||||||||
****-04-14 | ||||||||||||||||||||||||||||||||||||||||||||||||||||||||||
1.96 万元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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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万元 | ||||||||||||||||||||||||||||||||||||||||||||||||||||||||||
一次性 | ||||||||||||||||||||||||||||||||||||||||||||||||||||||||||
受让要求 1、受让(略)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略): ① **产权市场有限公司确认报价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交易服务费(略) ②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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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42(略)咨询联系汤经理 1、提交《(略)。格式进入报名页面可见,意向受让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上传原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略)(签字按手印),系统(略)。 3、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略)。 4、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5、*(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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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展示: 1、(略):****年12月22日(工作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略) 3、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4、意向(略)。 二、1.请意向受让方充(略),提前咨询当地车(略),谨慎参与竞拍。 2.该标的(略),有车漆剥落现象及座椅拆卸情况,部分车辆内部设备设施缺损或无法正常使用,以实际展示时的状况为准。 3.本次处置的是校车车辆,不含有任何与行驶线路、校车标牌等有关的其他手续。意向受(略),获批后方可运营,有关风险和不确定性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略)。 4.本次转让的车辆年检均已到期,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进行补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5.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转让标的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 ||||||||||||||||||||||||||||||||||||||||||||||||||||||||||
不参与 | ||||||||||||||||||||||||||||||||||||||||||||||||||||||||||
0.5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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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1:(略) | ||||||||||||||||||||||||||||||||||||||||||||||||||||||||||
意向(略),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北大街支行 | ||||||||||||||||||||||||||||||||||||||||||||||||||||||||||
(略) | ||||||||||||||||||||||||||||||||||||||||||||||||||||||||||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二、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三、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略)行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略)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略),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6.交易(略),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9.其他依据**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产权市场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五、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略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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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终结 | ||||||||||||||||||||||||||||||||||||||||||||||||||||||||||
动态报价 | ||||||||||||||||||||||||||||||||||||||||||||||||||||||||||
赵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
董经理(标的1-42联系人)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
汤经理(标的43-(略))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
一、《**产权市场动态报价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依据《**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操(略)资产转让项目。 二、转让方决定通过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动态报价活(略)(以下简称“**产权市场”)组织实施。 三、动态报价规则: 本次动态报价活动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动态报价由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组成。 (1)限时报价期起始时间详见网站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产权市场网站http://(略)cn/披露信息为准)。在此期间,竞买人可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 (2)限时报价(略)。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连续报价周期组成,每个连续报价周期时长以项目公告为准。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略)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动态报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除另有规定外,该最高报价方即为受让方。 (3)动态报价的加价幅度详见网站公告。除对报价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略)。 四、意向受让(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 五、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市场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账户信息详见网站公告。 六、参加动态报价的竞买人(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产权市场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已了解并遵守《**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资产(略)》并承诺接受其全部内容。 七、竞(略)。 八、标的信息详见网站公告。**产权市场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略),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略),不对标的(略)。 九、意(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略)。若意向受让方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前往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不一致为由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任何权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十、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项目公告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略)。如因资格不符对转让方及**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产权市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确认其报价无效,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其交纳交易保(略),首先用于支付**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十三、**产权市场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1、到**产权市场现场领取相关通知; 2、通过**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略) 3、通过北产权市场交易系统中注册的或承诺函中载明的地址邮寄相关通知。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略)。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承诺函等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 十四、项目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满足同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网络(略)。 十五、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交易保证金的10%,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六、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须知》,**产(略),并同意按照《**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略) 十七、受让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按照公告载明的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产权市场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经**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支付其应向**产权市场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由转让方与受让(略) 因受(略),受让方单方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首先用于支付**产权市场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用于弥补转让方损失,并保留(略)。 因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项目未成交的,转让方有权委托**产权市场再次组织交易活动。 十八、受让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产权(略)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十九、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要求完成(略),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略)。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二十、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转让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通知**产权市场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且未向**产权市场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产权(略)。 二十一(略),**产权市场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交款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产权市场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略) 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略) 4、以及其它法(略)。 二十三、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略),并通过**产权市场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二十四、因《须知》的履行或因与《须知》有关的其他(略)。如**产权市场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略),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产权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除有(略),《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 ||||||||||||||||||||||||||||||||||||||||||||||||||||||||||
风险提示 **产(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略)。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略)。本风险提示书旨(略),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略),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略)方请及时咨询**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市场(略)。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略)。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略)。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略),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略),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略)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略)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市场各项交(略)审慎做出各项交(略)。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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