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电梯更新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
1.4 招标人:(略)、(略)
1.5 项目业主:(略)
1.6 资金来源:(略)
1.7 项目出资比例:(略)
1.8 资金落实情况: (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电梯更新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略)
2.3 标段划分: (略)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略)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略)
2.6 建设规模: (略)
2.7 合同估算价: (略)
2.8交货及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自设备现场开箱初验合格后,45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
2.9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2.10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略)电梯更新,为(略)更换电梯共2台,新电梯梯速为 1.0m/s,包括旧梯拆除、新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 取证、门洞封堵、门槛石安装、电梯门套安装、机房空调、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 (略)
2.12(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略)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旧)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以上(新))资质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旧)或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经销商的,除所投电梯制造商须满足前款要求外,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旧)或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略)安装(含修理),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略)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标段(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略)对于不适用(略)(七部(略))的项目、成套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和系统集成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款不适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略)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10:00至(略) 14: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略)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略)。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略)
8.1 开标时间:(略)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略)
9.1 投标人或者(略)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略)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略)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略)、(略)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与繁华大道口繁华世家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
11.5 招标(略)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12.(略)事项说明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略)
中心徽商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中国银行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电梯更新项目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窗体顶端
(略)电梯更新项目澄清修改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电梯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修改信息澄清修改事项:(略)
(略)电梯更新项目澄清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中
序号 (品 目号) | 电梯 类型 | 规格 | 额定载 重 | 额定速 度 | 数量 及单 位 | 交货及 安装周 期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备注 |
1 | 客梯 | 11 层 11 站 11 门 | 630kg | 1.0m/s | 1台 | 60日历天 | 繁华世家驿站苑5栋 | 原电梯导轨 及导轨支架必须保留 |
2 | 客梯 | 11 层 11 站 11 门 | 630kg | 1.0m/s | 1台 | 60日历天 | 繁华世家阳光苑(略) | 原电梯导轨 及导(略) |
现澄清修改为:
序号 (品 目号) | 电梯 类型 | 规格 | 额定载 重 | 额定速 度 | 数量 及单 位 | 交货及 安装周 期 | 交货及安装地点 | 备注 |
1 | 客梯 | 11 层 11 站 11 门 | 630kg | 1.0m/s | 1台 | 60日历天 | 繁华世家驿站苑5栋 | |
2 | 客梯 | 11 层 11 站 11 门 | 630kg | 1.0m/s | 1台 | 60日历天 | 繁华世家阳光苑5栋2单元 |
修改日期: (略)
三、 (略)补充事宜注:原招标文件中对此要求不一致的,均以此澄清修改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招 标 人: (略)
地 址: 合肥市金寨路与繁华大道口繁华世家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010-62108234、62108211、(略)
(略)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标段(包)名称:(略)电梯更新项目
标段(包)编号:(略)
(略)电梯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略) A 座 1106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元整(¥(略).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0单元204号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略).00元)
交货及安装周期:(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与繁华大道口繁华世家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010-62108234、(略)
公示期:(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西二环与合欢路交口亿诺商务中心B座403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略)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略)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