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出租公告
兹有****委托****通过网上竞标方式公开招租**市**区**二村11号上岛郦舍小区的52个地下车位的承租人。欢迎有承租意向的竞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标。现将网上竞标规则和招租标的房产信息公告如下:
一、竞标人资格
凡报名参加本次网上竞标的竞标人应仔细阅读附件1的有关内容,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竞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政府、司法机关、第三方信用机构等列入失信名单。
二、网上竞标时间安排
1.报名及缴款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6:30 止。
2.网上竞标时间:
2023 年 12月27日
(1)自由竞价阶段: 09:30—10:30
(2)限时竞价阶段:10:30开始
三、报名及缴款方式
竞标人和原承租人应在报名及缴款时间截止前,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和竞标保证金缴交。竞标人和原承租人未在报名及缴款时间截止前完成报名登记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的,将无法参与网上竞拍。
1.网上报名登记:
报名及缴款时间截止前,竞标人和原承租人应进入****网站(www.****.com)登录或注册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账号,根据网站要求上传和填写有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登记。
2.缴交竞标保证金:
(1)竞标人和原承租人须在报名及缴纳时间截止前,按本公告附件2有关要求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2)缴纳竞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形式。不得以现金存款单方式缴款、不接受现场报名缴款;
(3)竞标保证金不得代缴。法人企业缴纳竞标保证金须****银行卡转账缴款;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缴纳竞标保证金****银行卡转账缴款。转账应备注“竞标保证金”;
(4)参加多个标的竞标的,应将各标的竞标保证金加总后一次性缴交;
(5)竞标保证金应全部存入或转入以下账号,若存入或转入其他账号均视作无效缴交。
收款单位:****
账 号:592********0201
开 户 行:****分行**支行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赵先生,0592-****736
郭女士,0592-****035
招租监督:陈先生,0592-****808
五、其他说明
竞标人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竞标活动的,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及公告附件的所有内容或条款,完全明确承租人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对此无异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1房产出租竞标规则。
附件:1.房产出租竞标规则
2.竞标出租房产明细表
3.车位租赁经营管理合同
4.租赁车位安全责任书
****
2023 年 12月13日
房产出租竞标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厦国资产〔2022〕36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名词解释
1.招租人:指提出招标、组织招标的法人单位或组织,本须知中的招租人专指****。
2.招租标的/租赁标的:指本次公开招租中,招租的房屋建筑物单元。
3.原承租人:指招租标的在本次招标前的最近一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且承租人履约行为良好、符合竞标人资格、经招租人认定享有优先承租权的。
4.竞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自然人等。
5.中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并最终中标的法人、自然人等。
二、竞标平台
****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
三、竞标方式
按竞标公告确定的时间,网上公开竞价
四、竞标说明
(一)招租标的说明
招租标的以其现状进行竞标,竞标人应自行了解招租标的情况。参与本次竞标,均视同竞标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招租标的现状。网上竞标成交后,中标人不得对招租标的之现状提出异议。
(二)报名及缴交竞标保证金说明
1.竞标人资格
凡报名参加本次网上竞标的竞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竞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合法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政府、司法机关、第三方信用机构等列入失信名单。
2.原承租人认定
原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充分履约,租赁期届满,租赁标的仍做出租使用,原承租人可报名参加竞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原承租人存在下列情况,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1)原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拖欠租金、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等违约行为,且有证据表明,经招租人提醒指正后仍未及时整改或造成招租人损失的;
(2)招租人将包括原承租人租赁面积在内的租赁标的整体/合并出租,****租赁部分的面积占整体/合并出租面积不足50%的;
(3)租赁标的已变更使用用途的。
3.竞标活动时间安排
竞标活动分为报名缴款、网上竞标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房产出租竞标公告为准。竞标人和原承租人应在竞标公告要求的报名及缴款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和竞标保证金缴交。竞标人和原承租人未在报名及缴款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登记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的,将无法参与网上竞拍。
4.网上报名登记
报名及缴款时间截止前,竞标人和原承租人应进入****网站(www.****.com)登录或注册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账号,根据网站要求上传和填写有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登记。
竞标人和原承租人报名前应详细阅读并了解竞标公告及公告附件。竞标人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竞标活动的,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及公告附件的所有内容或条款,完全明确承租人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并对此无异议。
5.缴交竞标保证金
(1)竞标人和原承租人须在报名及缴纳时间截止前,按竞标公告附件2有关要求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
(2)缴纳竞标保证金应采用转账形式。不得以现金存款单方式缴款、不接受现场报名缴款;
(3)竞标保证金不得代缴。法人企业缴纳竞标保证金须****银行卡转账缴款;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缴纳竞标保证金****银行卡转账缴款。转账应备注“竞标保证金”;
(4)参加多个标的竞标的,应将各标的竞标保证金加总后一次性缴交;
(5)竞标保证金应全部存入或转入以下账号,若存入或转入其他账号均视作无效缴交。
收款单位:****
账 号:592********0201
开 户 行:****分行**支行
(三)网上竞标的说明
网上竞标由自由竞价、限时竞价阶段两个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报价活动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开始即报价活动开始,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结束即报价活动结束。自由报价期内是否出价不影响报价人在限时报价期内出价。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如在当前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人出价或加价,本次报价活动自动结束;如当前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进入一个新的限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某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人加价时本次报价活动自动结束。
2.优先承租权人行权。在自由报价期间和限时报价期间内,普通报价人为最高有效报价人时,优先承租权人可以等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价格出价进行行权,也可对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加价,行权或加价的优先承租权人成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人。优先承租权人行权后,普通报价人须在优先承租权人行权价上进行加价方为有效。
3.确定中标人。限时报价期内,如在当前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本次报价活动自动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中标价)的报价人成为最终中标人。无人出价该标的按流标处理。
五、中标人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合同,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竞标保证金,竞标标的另行招租。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已交付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补足。超出或多缴部分的竞标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租人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由招标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
竞标未中标者缴交的竞标保证金,由收款单位****于竞标结束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者缴交账户。
原承租人未中标的,应在办结租赁标的移交手续后,由招标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其他说明
(一)关于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的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不视为招租人违约。
1.政府相关部门以函件、信件等反映中标人租赁标的房产后可能存在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及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规定行为的;
2.经****政府、司法机关、第三方信用机构等列入失信名单的;
3.经审查发现中标人存在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等情形的;
4.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八、本竞标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招租人
****
2023年11月24日
**** 竞标出租车位明细表 | |||||||||
2022年第9期 | 2023年12月13日 | ||||||||
序 号 | 房屋建筑物地址 | 楼层 | 租赁车位号 | 租期 | 招租单价 (元/个/月) | 招租底价 (元/月) | 竞标保证金 (元) | 递增条款 | 备注 |
1 | **市**区**二村11号上岛郦舍小区的52个地下车位 | 负一、 负二 | 负1号1-41、负1号1-42、负1号1-44、负1号1-48、负1号1-49、负1号1-50、负1号1-54、负1号1-55、负1号1-67、负1号1-68、负1号1-70、负1号1-71、负1号1-79、负1号1-82、负1号1-89、负1号1-92、负1号1-93、负1号1-94、负1号1-98、负1号1-99、负1号1-104、负1号1-107、负1号1-111、负1号1-112、负1号1-114、负1号1-115、负1号1-116、负1号1-117、负1号1-122、负2号1-45、负2号1-46、负2号1-47、负2号1-49、负2号1-50、负2号1-51、负2号1-52、负2号1-53、负2号1-54、负2号1-55、负2号1-56、负2号1-57、负2号1-59、负2号1-60、负2号1-61、负2号1-63、负2号1-64、负2号1-65、负2号1-66、负2号1-67、负2号1-68、负2号1-69、负2号1-70, | 1年 | 200.00 | 10400.00 | 41600 (押一付三) | 无 | 打包出租 |
车位租赁经营管理合同
甲方(出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二村11号“上岛郦舍”小区内的部分自有车位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范围:上岛郦舍小区内地下停车库中52个车位(明细详见附件)。
二、 租赁费用: 元/个/月,52个车位合计每月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若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车位,则相应减少已出售车位的租赁费用。
三、 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
五、 付款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结算期。每结算期第1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期租赁费用,若遇法定节假日,则付款时间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六、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火炬支行
账号:410********22512357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诺有权进行本合同项下交易。
2、 甲方对出租车位享有合法所有权,租赁期间内甲方保留对52个出租车位的处分权。若甲方全部或部分处分出租车位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须按前述租金标准将经甲方确认后的实际未处分车位总数租金支付给甲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3、 有权监督乙方对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等行为。
4、 不干涉乙方对承租车位的合法合规经营行为。
5、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和出具收款发票。
6、 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作为车位产权人应缴付的相关税费。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有权进行本合同项下交易,并已获取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授权。
2、已充分了解全部承租车位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占有、使用等实际情况),自愿承租全部车位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自行负责承租车位的经营管理。
4、自行负责承租车位的日常维护、管理。
5、需动用维修基金维修车库、设备设施及更新改造的,负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6、自行负责承租车位的水电、清洁、日常维护、人工费用及相关税费。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用。
8、乙方保证次承租人租用车位仅用于临时停车,且与次承租人间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
9、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上岛郦舍”小区业主为次承租人。
10、乙方自行解决与车位次承租人之间的所有纠纷,并不得因此损害甲方权益。
11、应于租赁期届满当日(除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之外)向甲方返还全部车位(将车位的占用、使用、收益等与车位相关的全部权利移交给甲方,且需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
九、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年租赁费用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若乙方逾期支付租赁费用,每逾期1日,应按欠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达到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位。
3、乙方未依约按时向甲方返还车位的,逾期返还期间应按租赁费用的二倍标准向甲方支付车位的占有、使用费,直至将车位全部返还甲方之日止。
十、 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委员会解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由独任庭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的住所(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地)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确认甲方为租赁车位所有权人的生效法律文书
租赁车位明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市**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车位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车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门市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全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车位租赁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编号: )的补充。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不定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对乙方不履行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并采取停水、停电、没收租赁押金等措施,直至收回车位,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本租赁车位(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应对本租赁车位(场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本租赁车位(场所)区域内的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若在本租赁车位(场所)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尽可能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若出现财产损失或火灾、爆炸、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3. 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将本租赁车位(场所)作为“多合一”场所(即仓库、生产车间、办公室、宿舍、厨房等在同一栋建筑物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不遵守上述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本租赁车位(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利用本租赁车位(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 乙方不得违反《车位租赁经营管理合同》约定,改变本租赁车位(场所)使用功能,如为经营性车位/****酒店、旅馆外)的,不得用于人员居住;如《车位租赁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为住宅的,要严格遵守《**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居住车位租赁管理,对外来人员暂住本租赁车位(场所)的,****派出所申报、办理暂住登记。
6. 乙方已确认按车位现状承租,不得破坏、改动租赁车位结构;不得损害车位安全;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进行不涉及更改车位结构、水电消防设施维修、装修时,须向甲方报送维修投入、装修投入、设施设备投入等投入金额,经甲方同意投入金额后方可施工;若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维修、装修涉及更改车位结构、水电消防设施,乙方的设计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租赁到期,不得以其在租赁期间的各种投入为由向甲方提出补偿等各种主张;租赁期满,乙方须无条件拆除其对所租赁房产投入的设施设备,但不得破坏车位结构并恢复车位原貌,或无条件将其投入的设施设备无偿转归甲方。乙方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方对本租赁车位进行维修、装修,并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担维修、装修本租赁车位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车位安全和人员安全责任等。
7. 乙方承租本租赁车位(场所)须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消防审核批准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书等资料。
8. 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期间,乙方需无****政府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
9.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