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2-13】
**市瓦房镇乡村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市瓦房镇乡村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1212]-0328号;
3.项目名称:**市瓦房镇乡村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招标范围 | 工期 |
1 | **市瓦房镇乡村建设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 | 1148.7934万元 | 基础设施建设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按合同约定 |
2 | **市瓦房镇乡村建设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 240.3270万元 | 道路工程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 按合同约定 |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吉财采购〔2021〕50号);
2.3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2.5执行《****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执行《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185号);
2.8执行《****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9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10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一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无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近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3.5投标单****政府采购****政府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入吉备案的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全天;
2.地点:**市公共**交易平台;
3.方式:在**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TPBidder)注册、在(http://www.****.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4.售价:0.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
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市瓦房镇
联 系 人:王立春
电 话:138****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花园4号楼门市
联 系 人:高博
联系方式:151****8970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办公室
电 话:043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