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县城市更新改造步伐,改善第十片区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升县城的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政府关于印发**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政府关于拆迁改造推行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宛政〔2015〕5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对**县第十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建设,现对参与社会投资方组织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范围:位于**县第十片区(具体项目位置信息到****对接)。
二、报名阶段
(一)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完成项目业绩资料。
3.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银行证明。
4.具有项目独立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成功案例,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意向企业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信誉等级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和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报名意向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前,须提交《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
8.报名意向企业****县政府指定账户足额缴纳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书面承诺
1.无非法集资不良记录。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无被列入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3年 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7日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地址:********宾馆****超市二楼)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99****5588
(六)意向企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前到****领取项目招商文件;意向企业在足额缴纳保证金,提供相关资料,填写投资意向表后,视为报名成功。
三、审查阶段(2023年12月28日开始审查)
意向企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前报送《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方案》等各项资料,由县政府组织相关****分行业****小组,由********小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充分论证,并发表各自意见;****小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竞投候选企业排名。
四、确定阶段
********小组审查意见,****政府研究,确定竞投成功企业,****政府网站公布结果。
竞投成功企业接到通知后3****政府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签订后20日内在**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项目****政府要求及时到位,企业承诺缴纳资金为自有资金。
五、其他
1.对本次招商意向企业自行考察,项目相关资料与****对接收集。
2.本次招商意向企业提供的资料、方案费用自理。
3.未选定的企业在结果公布后15日内退还保证金。
4.竞投****县政府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商公告、****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6.本次招商活动由****负责解释。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