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胜秀路1号
中标金额:137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
项目名称:****2023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2023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具体详见竞价文件清单。 服务要求:满足处置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报废资产的清运。 服务标准:响应竞价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房建侠(组长)、詹会娟、耿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化南路27号,联系人:李少明,联系方式:156****66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电话:0557-****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李少明
电话:156****6680
3. 项4. 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少明
电 话:156****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