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期公示
**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期公示
根据《自然**部 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申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3日起)。如对所公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规划局或****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规划局:**市**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175 邮编:316021
****规划局:嵊**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66 邮编:202450
报告书(表)名称 | 编制主体名称 | 拟用海人 (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
**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 舟****设计中心 | 嵊**交通 运输局 | 项目位于**省**市嵊**花鸟岛东南侧海域 | **用海 | 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围海——港池、蓄水等 | 0.8359公顷 |
(详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规划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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