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湾沚区**航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观澜路1号**商务楼28层
中标金额:182000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湾沚区**航苑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市湾沚区**幸福路以南、俞林路以东、**路以北,约210.48亩(14万平方)。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30.26万平方米。建设48栋单体,包括35栋住宅和公建配套13栋。项目规划住户共计1700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自项目首期****公司起至业委会成立止。 物业经理:郑馥静 执业证书信息:城培证(项)字第cj****235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启润、朱倚媛、罗家琳、金建祥、陈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湾沚区湾沚镇**望族7-01-2层
联系方式:陈旭 187****698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联系方式:周国平 183****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