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3〕023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中心**MZ-05-02-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授权委托****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中心**MZ-05-02-2地块 | **县罗阳镇新** | 13864平方米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40年 | 2952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591万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50万元 或其倍数 | ≥1.5且≤2.4 | ≤40% | 五通现状 | 54米 | ≥25% |
备注 | 1.零售商业用地的计容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20%;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2023〕规划条件021号)。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须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住建局签订《开发建设监管协议》,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开发建设监管协议》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该地块的设计方案经****核准后,****政府指定的县属国有企业回购计容建筑面积的50%及相应比例的地下室面积,并与受让人签订《回购合同》,计容建筑面积的回购价款为5800元/平方米(相应比例地下室造价已包含在回购款内,不再另行支付)。回购建筑的品质须与项目内的其他建筑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回购位置以国企的需求为准(原则上按幢为单位确定),因设计原因导致回购面积大于约定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市场评估价格进行回购。回购建筑须与该地块整体建筑的建设进度保持一致,要求两者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至2024年1月3日9时3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9时3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县罗阳镇**大道123号201室)。
****: 0577-****2508 吴先生
****: 0577-****9869 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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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