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网河****公司彭新、高店供电所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审信息:
1、评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3、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 1 评标室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 11 月20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经理 | 证书等级及编号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施工1标段 | 高店供电所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 韩云肖 | 二级建造师/豫241****88903 | **省**市**焦虎乡双沟村58号 | ****784.81 |
施工2标段 | 彭新供电所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公司 | 何昊昊 | 二级建造 师/豫 241****28536 | **市产业集聚区总部经济楼 | ****951.46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琴、王新辉、曾维兵、全文彬(招标人代表)、杨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服务费参****协会《**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
收费金额:1标段:25038元,2标段:17910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8****1605
2.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正通桂花苑14****广场)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6219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中共********办公室
联 系 人:严东辉
联系电话:135****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