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南联2023年机上塑料制品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南联2023年机上塑料制品1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79.05/2年(含税),拟选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材质 | 重量上限(g)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塑料抽斗 | 374x264x110mm PP材质 | 690 | 72,009 | 20.00 | ****180.00 | |
2 | 塑料杯格 | 365X246X55mm,杯孔最小处不能小于6mmABS材质 | 230 | 16,842 | 9.0250 | 151999.05 | |
合计 | ****179.05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交货地点:送(发)到采购人如下指定地点。竞价人交付货物多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竞价人交付货物少于订购单所列数量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竞价人照数补齐, 采购人保留追究竞价人迟延交货的责任。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机上塑料制品1 | 南联****公司 | 首批供货在协议完成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除东北地区及**外,需提前15天发订购单;东北地区需提前18天发订购单;**需提前20天发订购单。 |
序号 | ****配送站点 | 收货地址 |
1 | **总部 | **新**国际机场****机供品仓库 |
2 | **机场中航****公司(浦东) | **浦东国际机场领航路100号 |
3 | **机场中航****公司(虹桥) | **虹桥机场迎宾一路305号 |
4 | ********公司 | **桃仙国****公司机供品仓库。 |
5 | ********公司 | 机场院内北区机供品仓库 |
6 | ****公司 | **市**区航站四路2035****基地机供品仓库 |
7 | ********公司 | **龙嘉****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8 | **机场 | ****集团****公司 |
9 | ********公司 | ****国际机场空港五路黑****公司航机部机供品仓库 |
10 | ********公司 | **省**市**机场南航综合楼 |
11 | ********公司 | 南航****公司机供品仓库 |
12 | ********公司 | ********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3 | ********公司 | 黄花****食品厂航机部 |
14 | ********公司(**) | ******基地机供品仓库 |
15 | ********公司 | **省**市****基地食品厂机供品仓库 |
16 | ********公司 | ******基地****食品厂机供仓库 |
17 | ********公司 | **省**国际****公司****公司****食品厂院内) |
18 | **基地 | ****市****公司航食厂仓库 |
19 | ****公司 | ****国际机场****公司 |
20 | ********公司 | ****机场高速大破东出口**龙洞堡****指挥部****公司收货平台) |
21 | ********公司 | **市登岗镇潮汕机场蝴蝶路综合楼一楼机供品仓库 |
22 | ****公司 | ****苑街道民航路201号****公司 |
23 | ****公司****公司 | **省******大队后面仓库 |
24 | ****营业部 | ****福成机场南航机供品仓库 |
25 | ******公司 | ****国际机场******公司机供品1号仓库 |
26 | ******公司 | ****国际机场空港东二路******公司 |
27 | ******公司 | **长水国际机场机场西路******公司 |
28 | ******公司 | 长水国际机场长港路与机场西路交叉处 |
29 | ****公司(虹桥) | **市**区空港三路100号(******公司(虹桥)) |
30 | ****公司(浦东) | **市**区安航路399号(******公司(浦东)) |
31 | ******公司 | **吴圩国际机场T2航空配餐楼 |
32 | ********公司 | ****大**际机场 |
33 | ****集团**天缘****公司 | **维吾尔族自治区****市机场快速路669号 |
34 | ******公司 | ****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八路中航产业园 |
35 | 国内其他指定站点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4****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
地 址:**市新**机场空**六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小姐, 020-****8622
5.2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3887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省**市**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20-****3887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省**市**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