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按照【海北藏族自治州**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23】QH01012号)】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 | 海北藏族自治州**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分包一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 |
2 | 海北藏族自治州**监控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分包二 | 青海继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 |
公示时间:【(略)至2023年12月16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询价]】/【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询价]】,异议应当包(略):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略)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略),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略)
4.异议应在公(略)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略)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略)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异议接收邮箱:【(略)@189.cn】[仅适用于传统纸质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