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雁岭茶文旅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拟建设大雁岭环境提升改造及川山堰环境设施提升项目,按照****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实行公开竞争,现受村项目理事会的委托,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为2023年**大雁岭茶文旅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大雁岭环境提升改造及川山堰环境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地点:来复镇燕子村、大屋村。
2.资金来源:大雁岭茶文旅三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资金88.04176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园区内环境提升改造3处,川山堰环境设施提升1处,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实施地点:来复镇燕子村、大屋村。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及来复镇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有项目超过工期未完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投标人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8日18时00分】(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3年12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15分】。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时15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来复镇大屋村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委员会,联系电话: 147****6778
****办公室,联系电话: 182****9309
监督电话: 0831-****12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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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4日
(撰写人:李刚审核人:吴孟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