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中胜****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路港至迎屏佳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已由**发〔2023〕4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公路港至迎屏佳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县龙津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公路港至迎屏佳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4. 设计费用:根据**投【2019】26号文约为57.39万元(具体以财审后造价作为基数进行计算计取)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7. 设计周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市政**设计 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至 2023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7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0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8. 费用
8.1根据**投【2019】26号文约为57.39万元(具体以财审后造价作为基数进行计算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龙津镇,邮编:365300
电话:0598-****096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沪明新村250-1栋,邮编:365000
联系人:杜先生,电话:059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