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下溧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吴庄至魏楼段基底清淤工程成交公告 | ||||||||||||||||||||||||||
**县下溧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吴庄至魏楼段基底清淤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下溧河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吴庄至魏楼段基底清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小组组长)、李冰雪、赵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35937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本项目无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未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排序: 第2名:******公司,得分78.55分,第3名:**省****公司,得分76.31分;(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产业集聚区**创业路众创园6楼 联系人:赵巍 联系方式:187****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梅****宾馆小区三单元1401号 联系人:白冰 联系方式:155****0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冰 联系方式:155****0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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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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