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标的名称 | ******公司19.9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469万元) | 标的编号 | HJS2023CQ2566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1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12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330000,330100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C33 |
转让底价 | 42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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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孙先生、楼先生 0571-****2316 0571-****5368 | ||
联系地址 | **市上**香樟街2****中心A座27楼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住所 | **省**市**区新登镇清泉路26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冯权 | 成立日期 | 2018-07-02 | ||
注册资本 | 7350.35 | 实收资本 | 7350.35 | ||
企业类型 | A19002 | 所属行业 | C33 | ||
职工人数(人) | 20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83MA2CCTXU1B | ||
经营规模 | A04003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经济性质 | A05006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11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前十位股东名称(以评估基准日工商登记情况为准) | 持有比例 | ||||
1.**宜和****公司 | 54.42 | ||||
2.******公司 | 19.99 | ||||
3.**钧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2 | ||||
4.**通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7 | ||||
5.******公司 | 3.4 | ||||
6.******公司 | 3.4 |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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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2019.63 | ****4919.68 | ****5735.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03375.85 | ****82046.02 | ****21329.83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3-10-31财务报表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0204.2 | ****39903.16 | ****90785.54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72222.7 | -****340.19 | -****5335.91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方法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审计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
其他披露事项 | 1、******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3)第B20048号《******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法人)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住所 | **省******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管委会大楼503B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887734F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美元 | 实收资本 | 28900万美元 | |
企业类型 | A19002 | 所属行业 | J69 | |
经营规模 | A04003 | |||
经济性质 | A05010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99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99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转让方决策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公司二O二三年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 |||
监管机构 | A02005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9314877 |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日期 | 2023-11-10 |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董事会2023年第5次会议决议 |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愿在转让底价及以上受让本次交易标的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五、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公司19.9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469万元) |
转让底价 | 421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敬会审字(2023)第1033号《******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1月-4月合并报告》及******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3)第B20048号《******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敬会审字(2023)第1033号《******公司审计报告2023年1月-4月合并报告》及******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23)第B20048号《******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包括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和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本次股权交易完成之后,出让方不再是标的企业股东,标的企业章程中载明的出让方作为股东享有的各项权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继。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3)员工安置:本次股权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股权交易后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维护、保障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5、有关因本次股权交易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6、本项目标的交割以附件《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相关内容为准。7、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21 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
六、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 披露次日起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公告是否刊登媒体 | 是 |
刊登媒体 |
七、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八、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情况
(一)管理层以自然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本人签字 | 是否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
| 是 | ||||||
备注 |
注:管理层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二)管理层以法人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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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
是 | ||||||||
备注 |
(三)管理层以非法人组织名义
标的企业名称:
意向受让方持有及拟受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情况 | 意向受让方名称 | 现持有产权比例 | 拟受让产权比例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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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持有意向受让方股权情况: |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 务 | 占意向受让方股权比例 | 是否进行了 经济责任审计 | ||||
是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