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新区文化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9-500237-04-05-34558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411.04㎡,装修改造建筑面积35994.46㎡。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对原有软硬装进行改造提升,并购置艺术品陈列及相关物资,软硬装改造28092.92㎡(包括公区面客区、客房及客房阳台、客房区面客走道、后勤区、楼梯、厨房、设备用房及设备用房走道等),车库改造7901.54㎡;提升安装电梯、空调、强弱电、综合管网、暖通、消防、厨房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概算金额:4191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353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443.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环保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依据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街道**路111号 | 地址: | **市******广场C座13-3 |
联系人: | 曹启斌 | 联系人: | 谭焱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4700 | 邮编: | 400000 |
联系电话: | 177****2820 | 联系电话: | 139****4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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