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关于第三批“思贤名师”培育对象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大学第三批“思贤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校发〔2023〕53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面向一线、一流教学”的原则,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教学部)推荐、学校“思贤名师”****办公室政策性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审议、校党委会研究,****大学第三批“思贤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履行保密责任。
联系电话:教师工作部,****7557;组织部,****7023;****机关,****7014。
特此公示
附件:****大学第三批“思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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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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