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分水乡彭****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分水乡彭何村路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分水乡彭何村路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 村集体收益(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分水乡彭何村路灯改造工程项目
②项目地点:分水乡彭何村
③项目内容:村级供电路灯改太阳能供电系统,共计180盏。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全额带资(含税)。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具体付款方式等详见工程承包合同。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日起一个月内完工。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 11月27日下午5.30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3、报名联系人:陈志光
联系方式:131****7703
4、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投标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保证体系。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4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人提出附加条件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 73800 元进行报价。投标报价,按以下程序确定中标人:
①本工程采取工程造价优惠率(下浮系数1-5%)的形式进行公开招标,有效标取值范围为1-5%,超过有效取值范围报价无效;本工程造价上限为47万元;
②工程造价下浮评标基准系数值的确定。由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系数值的平均值(保留四位小数)****小组确定的下浮系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进行平均得出的结果(保留四位小数),即为工程造价下浮评标基准系数值(保留四位小数)。
③投标人投标下浮系数值确定,投标人直接填报工程造价下浮系数(保留两位小数),并在1-5%之间为有效标,各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系数最靠近工程造价下浮评标基准系数值的为中标。若出现上、下值相等,取下浮值多的报价为中标者,当以上两种情况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符合的,按优先本村、本乡顺序确定中标人;当以上3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
4.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公司少于三家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
5.招投标地点:****
6、联系人: 陈志光
联系方式: 131****770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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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2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