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重大变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重大变动项目
建设地点:**高新区大岗岭。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已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泵站、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A/A/O生物池、MBR膜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紫外线消毒池、鼓风机及变配电机房、综合楼、传达室等,****泵站、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及加药间、机修车间变配电间土建按一期和二期一次完成,设备分期安装,一期工程设备已安装完成。未建成的污水收集管网及本次项目排污口变更需配套建设的尾水排放管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邝总联系电话:139****31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融泽****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福元中路66号美利新世界小区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87****2762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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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