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X、γ射线移动探伤及放射源暂存 库扩容项目 | **省**市**县经 济开发区**湾大道 3117 号华业****公司厂区内 | **** | ****计划在现有辐射活动规模的基础上,新增8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每台探伤装置内含1枚放射源192Ir,最大出厂活度均为3.7×1012Bq)和8台X射线探伤机(其中RT-2305-T和RT-2505T型各4台),均用于移动探伤。所有探伤作业仅限工地或安装现场等场地的移动探伤,不涉及固定式探伤和厂区生产车间内移动探伤。同时,对现有放射源库及辅房进行扩容改造并形成新的放射源库,在现有14个储源坑的基础上新增12个储源坑,其中22个储源坑用于现有已许可和本次新增的γ射线探伤机不作业时的存放,另4个储源坑作为远期发展预留。X射线机贮存间、暗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等功能间均依托现有场所,不另设。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最终的辐射活动规模为15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7台75Se-γ射线探伤机和15台X射线探伤机,其中2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和2台75Se-γ射线探伤机应用于室内探伤,另13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和5台75Se -γ射线探伤机应用于移动探伤;7台X射线探伤机均可应用于室内、车间及移动探伤;8台X射线探伤机仅应用于移动探伤。 1、本项目环评报批后,建设单位承诺及时向有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2、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 null | 1、本项目环评报批后,建设单位承诺及时向有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2、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 (1)主要污染因子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β射线、γ射线、废旧放射源、报废的γ射线探伤机、臭氧和氮氧化物、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及洗片废液。 (2)主要环境影响 经辐射环境影响预测,当放射源库处于最大贮存工况时,源库和储源坑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中对于放射源贮存设施“在公众能接近的距外表面最近处,其屏蔽应能使该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或者审管部门批准的控制水平”的要求。根据理论预测结果,本项目192Ir-γ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时,有用线束方向经检测工件屏蔽后划定的控制区距离为125m,监督区距离为307m;有用线束方向以外经准直器屏蔽后划定的控制区距离为7m,监督区距离为17m。RT-2305型X射线探伤机满功率开机条件下对20mm钢板进行移动探伤时,有用线束方向最大控制区范围约85m,最大监督区范围约206m;非有用线束方向最大控制区范围约31m,最大监督区范围约75m。RT-2505型X射线探伤机满功率开机条件下对30mm钢板移动探伤时,有用线束方向最大控制区范围约33m,最大监督区范围约79m,非有用线束方向最大控制区范围约31m,最大监督区范围约75m。实际X、γ射线移动探伤时,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采取本报告关于移动探伤的控制区和监督区理论计算结果进行初步的控制区和监督区划分,然后采用便携式X-γ剂量率仪通过巡测的方式进行实测验证和调整。根据剂量估算结果,本项目所致辐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项目剂量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只要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辐射防护要求严格进行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管理,切实落实警戒线、警戒灯的设置及巡检等工作,移动探伤时,人员不会受到额外的辐射照射。 (3)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废旧放射源处置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与供源单位签订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报废的γ射线探伤机应委托γ射线探伤机生产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放射源库内储存的放射源与空气电离将产生一定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由机械排风装置经源库的排风口及时排出。X、γ射线移动探伤过程中产生的臭氧和氮氧化物,由于产生量小且作业场地为开放式场所,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探伤洗片和评片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及洗片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4)本项目放射源库已采取实体屏蔽,其屏蔽防护性能均能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17-2022)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放射源库和移动探伤均按标准要求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针对X、γ射线探伤装置的固有安全属性、储存、运输、移动探伤等环节均采取相应的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配套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