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4日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5个工作日)。
请相关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114.****.205/#/pub-message(网址)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或照片(坐标定位),另纸质报批本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
项目名称 | 渔具加工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园区顺达西路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开发区****园区顺达西路5号,拟投资450万元,租用厂房,占地面积2500m2,从事渔具加工生产,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渔具500万只。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秉欣年****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车路河。 大气环境:注塑、浸塑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未被捕集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管道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陶庄镇王寺村649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占地面积6686.2平方米。在**市陶庄镇王寺村649号进行不锈钢管道件加工生产。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智****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退火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大气环境:本项目退火工序天然气燃烧使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未被集气罩捕集到的SO2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未被捕集到的退火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及《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以上废气均满足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声环境: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预计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废为废边角料、金属碎屑、拉拔灰、除尘灰、废布袋、循环水池底泥、员工生活垃圾、空油桶、废机油、含油沾染废物。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节能环保新材料 | |||
建设地点 | **市新垛镇工业集中区20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盛****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7日,注册地位于**市新垛镇施公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才平。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技术推广服务;耐火材料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为此,**盛****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公司闲置厂房建设节能环保新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9240m2,项目建成后年销售钢丝网架结构一体化免拆模板200万平方米、匀质板100万平方米、装饰一体板100万平方米。该****行政审批局备案证,备案证号为:兴行审备[2022]230号,项目代码:****。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储罐颗粒物经收集后,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搅拌和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预发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切割、打孔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能够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5#)高空排放,能够达到**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达标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经洒水抑尘等措施后能够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集尘灰、(装饰一体板、钢丝网架结构一体板、匀质板)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脱模纸、废包装材料,此外还有职工生活垃圾产生。其中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边角料、集尘灰、不合格品(装饰一体板、钢丝网架结构一体板)、废脱模纸、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不合格品(匀质板)回用于生产;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桥架、母线槽扩建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张郭民营**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中远电气拟投资500万元利用南厂区的现有厂房建设桥架、母线槽扩建项目,项目占地13999.1m2,拟购置静电喷涂线、成型机、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焊机等设备生产桥架、母线槽。项目建成后,原北厂区项目搬迁至南厂区生产,项目预计新增年产桥架1030吨、母线槽5万米,全厂形成年产进出线箱体300台、变压器箱体50台、桥架5500吨、母线槽5.5万米的生产规模。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塑粉尘、固化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废焊渣、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废塑粉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超纯铁素体不锈钢用钛基金属添加剂 | |||
建设地点 | **市****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拟投资5500万元,于**市****园区建设超纯铁素体不锈钢用钛基金属添加剂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钛基金属添加剂2400吨。 项目于2023年4月6****人民政府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321253-89-01-465343。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秉欣年****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废水:本项目清洗水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戴南镇****公司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幸福河。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幕墙精制钢型材 | |||
建设地点 | 兴****园区大道南侧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迈诺(****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于**省**市兴****园区大道南侧建设幕墙精制钢型材项目。租用厂房面积约65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焊接机器人、大型数控铣床、数控抛光机、抛丸机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幕墙精制钢型材的产能。 项目于2022年10月20****人民政府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210-321253-89-01-649005。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秉欣年****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1套“自带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与切割、焊接、打磨工序共用)”排放,颗粒物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2、表3标准限值。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戴南循****处理厂处理,达****中心河。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钢丝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裴**裴马路10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公司成立于2023年01月16日,注册地位于**市戴南镇裴**裴马路1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向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50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不锈钢钢丝生产项目。厂房占地面积3150m2,购置连拉机、氢退炉、氨分解炉、出光机等设备,投产后预计产能为不锈钢钢丝800t/a。本项目现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321253-89-01-775925,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3〕239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拉丝过程采用拉丝粉作为润滑剂,生产过程会产生拉丝粉尘;退火过程中使用氨分解产生的气体对钢丝进行保护。生产工程产生的拉丝粉尘和氨无组织排放。 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农田灌溉,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钢丝、废包装袋、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废钢丝、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钢丝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裴**保障路58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双****公司成立于2023年01月10日,注册地位于**市戴南镇裴**保障路58号,法定代表人为殷晓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500万元,租赁现有闲置厂房建设不锈钢钢丝生产项目。项目占地3800m2,购置连拉机、高速拉丝机、氢退炉、氨分解炉、出光机等设备建设不锈钢钢丝生产项目,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不锈钢丝500t。本项目现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321253-89-01-273675,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3〕240号。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拉丝过程采用拉丝粉作为润滑剂,生产过程会产生拉丝粉尘;退火过程中使用氨分解产生的气体对钢丝进行保护。生产工程产生的拉丝粉尘和氨无组织排放。 厂界四周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无组织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 废水:水箱拉丝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农田灌溉,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处理厂处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钢丝、废包装袋、拉丝沉淀物、废拉丝液桶、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废钢丝、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拉丝沉淀物、废拉丝液桶、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调味品 | |||
建设地点 | ****园区创业大道东侧 | |||
建设单位 | 泰****公司.pdf(重新受理) | |||
项目基本概况 | 泰****公司拟投资1500万****工业园区创业大道东侧利用现有厂房建设调味品生产项目。该****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项目备案号为兴行审备[2023]70号,建成后年产固态调味品1500吨、调味酱1500吨、鸡精100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秉欣年****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粉尘、搅拌机投料、接料粉尘、包装机接料粉尘制酱油烟(G2-1)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粉碎粉尘、搅拌机投料、接料粉尘、包装机接料粉尘 本项目生产时位于生产车间内,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工业污染物核算》等书,粉碎工序产生粉尘系数按0.1kg/t物料计算,粉碎物料年用量为1325吨,则粉尘产生量约为0.1325t/a;本项目投料、接料量约为663t/a,则投料、接料的粉尘约为0.0663t/a;包装机接料量为1500t/a,则包装机接料粉尘量约为0.15t/a。则粉碎粉尘、搅拌机投料、接料粉尘、包装机接料粉尘的产生量共约为0.3488t/a。 建设单位拟在粉碎机、搅拌机投料口、接料口、包装机接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捕集率以90%计)由引风机接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风机风量为5000m3/h,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时间以2400小时计,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03t/a(0.001kg/h), 排放浓度为0.3mg/m3,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制酱废气 食用油和食物在高温条件下,会发生热分解或裂解,形成一种气态、液态和固态3种有机物形态的混合体,即油烟。根据形态不同,油烟中的液态和固态颗粒物的混合体称为油雾,气态部分则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餐饮油烟中,可检测出的VOCs多达300多种,大致可分为非甲烷总烃(除甲烷以外主要为C2~C8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卤代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含氧挥发性有机物。本次评价以非甲烷总经(VOCs)计算。 类比《**特****公司调味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油烟的挥发量以总耗油量的0.08%计,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企业年用色拉油、辣椒油为200t/a,则油烟产生量为0.16t/a。参照《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有关油烟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研究,典型餐饮服务单位(湘菜、川菜、粤菜)排放的非甲烷总经排放浓度在0.27~100.1 1mg/m3,平均浓度9.98mg/m3。 项目拟在设备周围设置软帘围挡装置,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风机设计风量为3000m3/h,收集效率以95%计,油烟净化效率以95%计,非甲烷总经处理效率以90%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效率取90%,年工作时间按2400小时计,则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量0.008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1.056mg/m3,油烟处理后经15米油烟管道(2#)排放,油烟管道高于所附建筑物屋顶1.5m,且周围20m无高于油烟管道的易受影响的建筑物。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的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本次环评油烟废气中非甲烷总经浓度参照典型餐饮服务单位平均排放浓度9.98mg/m3。非甲烷总经产生量约为0.076t/a,其中有组织产生量为0.072t/a,产生速率为0.03kg/h,产生浓度为 9.98mg/m3,有组织排放量为0.007t/a,排放速率为0.003kg/h,排放浓度为0.998mg/m3。 ③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去水分使用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炉带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简(3#)排放,配套管道总风机风量为 1000m3/h。天然气用量为10万Nm3/a, SO2、NOx及烟尘产污系数参考《排污证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XHJ953-2018)附录F中“表F3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中数据:天然气含硫量参考《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及川气天然气成分(总含硫量≤200毫克/立方米)。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0286t/a,SO2排放量为0.04t/a,NOx排放量为0.0936t/a。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mg/m3,SO2排放浓度为17mg/m3,NOx排放浓度为39mg/m3。 (2) 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未能捕集的粉碎粉尘、搅拌机投料、接料粉尘、包装机接料粉尘和未收集的油烟。 ①未收集的粉尘 生产车间内由于集气效率而未能捕集到的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0348t/a,未收集的粉碎粉尘80%沉降于粉碎车间内,故无组织排放量为0.007t/a(0.0029kg/h),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规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未收集的油烟、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制酱工序未收集的油烟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8t/a。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t/a。 废水: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杂质、废包装袋、除尘灰、不合格品和污泥,废包装袋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杂质、除尘灰、不合格品、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收****公司,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公司处置。 | |||
受理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3-1/84号 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反馈邮箱:****@163.com |
备注:
1.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