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40**区**至毛坦厂段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240**区**至毛坦厂段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S240**区**至毛坦厂段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大写:肆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小华山街道文汇大厦12楼1223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64-****6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联合体牵头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联合体成员)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地 址 | (联合体牵头人)**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区**路16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大写: 叁佰叁拾万零叁仟肆佰元整 (小写:****4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洪春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工程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 | ||||||
ZG((11)****461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1、**至**高速公路获第十四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奖; 2、****至**高速公路获第十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创新集体称号; 3、**省滁新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获 2021 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 2、**至**至**高速公路**段项目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勘察设计; 3、**至**至**高速公路**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勘察设计; 4、G50 沪渝高速**至**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G3 京台高速公路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勘察一等奖; 2、**省望东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一等奖; 3、**省滁新高速公路**至**段项目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 ||||||||
企业业绩 | 1、**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 2、**至**至**高速公路**段项目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勘察设计; 3、**至**至**高速公路**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 01 标段勘察设计; 4、G50 沪渝高速**至**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公路行业设计甲级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地 址 | 合****学园 B 幢101室、201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大写: 叁佰贰拾壹万壹仟陆佰元整 (小写:****6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周银宝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交通工程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 | ||||||
ZG(2018)****0668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1、S316 巢庐路庐城至**段改建工程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一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交通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2、G104 **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荣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3、G206 小关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荣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咨询(第一标段); 2、S224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G105**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S316 巢庐路庐城至**段改建工程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一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交通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2、G104 **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荣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3、G206 小关至**段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荣获2021年**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三等奖。 | ||||||||
企业业绩 | 1、G311萧城至皖豫界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咨询(第一标段); 2、S224皖苏界至杨疃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G105**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工期 | 30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区紫云大道 9 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大写: 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小写: ****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吴欣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 | ||||||
201****0001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1、盐淮高速公路**港至**段勘察设计获得**省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奖; 2、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段施工图设计获得**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奖。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1、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 计及设计咨询第01标段; 2、G309 线**(**)至**段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3、沿黄高速公路**至**段勘察设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盐淮高速公路**港至**段勘察设计获得**省第十九届优秀工程设计奖; 2、台辉高速公路豫鲁界至**段施工图设计获得**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奖。 | ||||||||
企业业绩 | 1、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段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第01标段; 2、G309 线**(**)至**段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3、沿黄高速公路**至**段勘察设计。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 地址:**市**区皖西东路**交通大厦 3 楼 联系人: 荣勇 联系电话: 0564-****302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 地址:******交易中心****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 联系人: 韩股长 联系电话: 0564-****135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市****委员会(**市**区****管理局)公共**交易股 。 地址: ******交易中心****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 联系人: 韩股长 联系电话: 0564-****135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