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322线**省际**路面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略)
本招标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08时30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及评标办法
工程(略):国道 322线**省际**路面改造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长度25.245km,路基、路面宽度8.5m-12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本次仅为路面改造,路线保持原有平纵面不变。路面改造面积(略)㎡,利用桥梁11座,利用涵洞78座,附属设施25.245km等。主要实施内容为:沥青砼路面、边沟改造、交安设施完善、交叉口处治等。批复概算总投资8506.25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539.4556万元,工伤保险费11.3092万元,工程保险费30.1578万元,工程保通费15.28万元,暂列金额300万元,勘察设计费129.624万元。
招标方式:(略)
评标办法:(略)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专家评委:魏敦全(主任专家)、洪德富(略)孙荣娟、付澎湃(招标人代表)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略):**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省交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王文洪,职称编号:闽G009-16989,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编号:闽(略)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林建业,职称编号:闽G009-22147
检测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陈国东,职称编号:闽Z009-5797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编号:(略)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王文洪,职称编号:闽G009-16989,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编号:闽(略)
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略)
建安工程费报价:(略)元(下浮值5.30%);工伤保险费11.3092万元,工程保险费30.1578万元,工程保通费15.28万元,暂列金额300万元,勘察设计费129.624万元。
工期:总工期 12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其中关键工期节点: ①(略)具备开工条件;②(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深度设计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最新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 2017)。
检测工作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业绩:
(1)**市水北(略)(世遗1号风景道)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31064.98(略))
(略)万元)
(3)国道239孟县境内夫**至肖家汇段公路改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ZCB2标段(合同价格64421.5223万元)
5、中标人及相(略)
中标人名称:**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省交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王文洪,职称编号:闽G009-16989,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编号:闽(略)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林建业,职称编号:闽G009-22147
检测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陈国东,职称编号:闽Z009-5797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编号:(略)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王文洪,职称编号:闽G009-16989,一级建造师注册证编号:闽(略)
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略)
建安工程费报价:(略)元(下浮值5.30%);工伤保险费11.3092万元,工程保险费30.1578万元,工程保通费15.28万元,暂列金额300万元,勘察设计费129.624万元。
工期:总工期 12 个月(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其中关键工期节点:①(略)具备开工条件;②(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JTG D81—2017)《公路交通(略)。
施工(略):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最新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检测工作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5日。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略)(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县五一三路 633 号,邮编: (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电 话: (略)
联系人:(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