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泵站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5 17: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18 17:00
******公司**县李家沟锂辉石矿105万吨/年采选项目地表采选工程EPC总承****泵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426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集团****公司 | 49334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2024.1.20 |
3 | ****集团****公司 | 650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3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赵铖中 | / |
2 | ****集团****公司 | 淳丽娟 | / |
3 | ****集团****公司 | 王祥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集团****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集团****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以纸质形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马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771-****236 电子邮件:****@163.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招标采购部 ,电话:0731-****7281 ,邮箱:****@126.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木莲东路299号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 134****716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771-****236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