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有效期 |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
招 标 人 | **** | ****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报价:****0307.08元 | 姓名:李亚兵 证书编号:云253********00035 | 得分95.00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报价:****1927.76元 | 姓名:耿会平 证书编号:云253********02843 | 得分94.57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报价:****6993.82元 | 姓名:袁连朋 证书编号:云253********14866 | 得分94.39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建设规模 | **县大桥河**至大河边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30.56km,**堤防长14.14km,护岸长3.16km,清障河长10.45km。工程**6座人行桥,设置35处排涝口,10座取水涵管,13处亲水台阶。 |
工程类别 | 水利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完成大河边段+漫伞段(K16+700~K21+035/M0+000~M2+100)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中标价 | ****0307.08元 | 招标控制价 | ****7149.12元 |
异议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人、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实事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 标 人:**** 地 址:石****县政府大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73-****6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星河路**湾北门 联 系 人:卢靖 电 话:159****3355 ****管理部门电话:0873-****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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