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息县(略)(三期)、化肥厂区域、塔园水库区域棚户区改造(略) | ||
项目编号 | A(略)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交易分类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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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商务中心区(三期)、化肥厂区域、塔园水库区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息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息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笺编号532R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息县商务中心区(三期)、化肥厂区域、塔园水库区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略)
2.3 建设规模:(略)
2.4 总投资:(略)
2.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120日历天;第三标段: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息县商务中心区(三期)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
第二标段:息县化肥厂区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第三标段:息县塔园水库区域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远程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略)。
3.2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略)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略)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 22 日,登陆“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略)至(略) 22 日。
5.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 0 元/份。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01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6.2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略)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6.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6.4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com.cn)》、《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略)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息县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