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北京新世纪饭店有限公司北楼二层场地出租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集团****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赵继泽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136****543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市**区 坐落位置 ****体育馆南路6号 房屋使用现状 出租 建筑面积 102545.6平方米 房屋用途 商业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是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号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2、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3、现房屋装饰装修情况为:地面为**石地砖,大堂餐厅部分墙面为装饰性墙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装饰吊顶;厨房墙面由底部通墙贴白色瓷砖到顶棚;包间餐厅走廊部分地面为复合型木地板,包间内部地面为**石地砖,墙面贴环保型墙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装饰吊灯,水卫齐全。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000 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700.00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以合同签订为准 租金调整方式 第 3 年 涨幅 5.00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2、承租方每月15日前,将房租、水电气等费用按照实际用量支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 承租方租赁区域内的水、电、燃气能源以计量表的实际用量按照标准收费,电费单价按国家标准相应收取,并在国家电价调整时随时做相应调整,内线电话不收费,外线电话按照**市收费标准收取,长途电话费按照**市收费标准另加收15%服务费收取。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餐饮经营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文件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意向承租方承诺与出租方签署合同中约定:意向承租方保证经营的菜式和菜品与出租方现有经营的菜式和品类不发生冲突,避免同业竞争。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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