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略)人民政府以澉政【2023】238号文件确认实施,(略)受(略)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略)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招标项目:(略)
五、招标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略) | 项 | 1 | 40万元 | 本次研究范围为南北湖风景区15平方公里,其主要工作内(略):项目定位和愿景、重点业态体系规划、项目目客群拓展、项目运营模式及推广营销模式等。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清单”。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略)
2.标书售价(元):(略)
缴纳方式:(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略)
银行账号:(略)
3.供应商提交投标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
八、公告期限:(略)
九、(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略)响应文件邮寄或递交地点:(略)代理部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十一、(略)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略)地点:(略)代理部会议室(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略)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略)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略)财政所
监督投诉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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