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莲塘镇灌片、**镇灌片、古楼乡灌片(2024年度一期)-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古楼乡灌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23 年11月30日08:30 时****交易中心(**县梦笔大道316号3****中心四楼)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莲塘镇灌片、**镇灌片、古楼乡灌片(2024年度一期)-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古楼乡灌片
招标人:****
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为389.1318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少红、翁玉正、罗秋兰、张由桂、江顺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值为10.77%,评标基准价为****430元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无
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孔凡英 注册证书编号:闽235********44999
投标报价:****787元 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五一三路15号(水利局七楼)
联系人:谢文
电话:0599-****8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
联系人:余蓉
电话:189****2701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水利局
电 话:0599-****66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变更为: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000****1002
本招标项目于 2023 年11月30日08:30 时****交易中心(**县梦笔大道316号3****中心四楼)开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莲塘镇灌片、**镇灌片、古楼乡灌片(2024年度一期)-2023年度**县南浦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镇灌片
招标人:****
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为704.7045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少红、翁玉正、罗秋兰、张由桂、江顺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值为10.69%, 评标基准价为****658元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无
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浙****集团****公司
项目负责人:金健俊 注册证书编号:浙133********01663
投标报价:****863元 工期要求:24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五一三路15号(水利局七楼)
联系人:谢文
电话:0599-****8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阳光建材城8栋2楼209
联系人:余蓉
电话:189****2701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水利局
电 话:0599-****66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中标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