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实车足尺碰撞试验与道路安全性评价”采购候选人公示
一、****2023年《车辆碰撞作用下轻质拼宽路堤路侧混凝土护栏的基础设置与路堤安全性研究》——“实车足尺碰撞试验与道路安全性评价”询比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3年11月6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投标总报价(含税):4462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道****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40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恒达****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448966.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1****9490。
二、否决响应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集团有限公司网、****网上发布。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1****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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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