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服务人员配置
供应商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运输人员、现场安装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其他人员等等,并提供具体方案。
2、建设进度与计划
根据本项目货物的交付时间,供应商需对产品生产、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4.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安装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及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移交给采购人。
4.3 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5、安全文明安装
供应商需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安装、消防安全等方案。
6、质量保证
6.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2 本项目质保期为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6.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7、售后服务
7.1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7.1.1协助做好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实施方案。
7.1.2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7.1.3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技术沟通,在整个过程前后,及时提供产品的性能、特点、方案设计图纸。
7.1.4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安全质量审查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方面的服务。提供文件、技术支持、建议和现场监督服务并对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以及现场服务的质量承担责任。
7.1.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对交付的产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
7.2服务响应时间
产品出现故障后12小时内成交供应商需安排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24 小时内修复,并提供 7*24 全响应服务响应时间。
7.3备品备件
7.3.1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备品备件。
7.3.2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
7.4应急处理方案
7.4.1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7.4.2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包括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以及系统建设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配置
供应商需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运输人员、现场安装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其他人员等等,并提供具体方案。
2、建设进度与计划
根据本项目货物的交付时间,供应商需对产品生产、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
3、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2 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安装调试
4.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安装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及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移交给采购人。
4.3 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5、安全文明安装
供应商需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安装、消防安全等方案。
6、质量保证
6.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6.2 本项目质保期为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6.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7、售后服务
7.1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7.1.1协助做好规划,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实施方案。
7.1.2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7.1.3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技术沟通,在整个过程前后,及时提供产品的性能、特点、方案设计图纸。
7.1.4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安全质量审查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方面的服务。提供文件、技术支持、建议和现场监督服务并对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以及现场服务的质量承担责任。
7.1.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对交付的产品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护。
7.2服务响应时间
产品出现故障后12小时内成交供应商需安排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24 小时内修复,并提供 7*24 全响应服务响应时间。
7.3备品备件
7.3.1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备品备件。
7.3.2成交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
7.4应急处理方案
7.4.1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7.4.2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六、验收标准:
1、****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二)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含)以上且属于数据处理服务、运营服务的项目,在服务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评价,******中心报备。服务期满后,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2、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3、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验收申请,****中心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
4、验收小组应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如下要素及要点: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合同编号、验收方式,每一项采购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与配置(或服务内容与标准)、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是否通过验收,明确项目的验收结论性意见,应包括 “货物已收到(或服务已完成、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或不合格”字样,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有出入的,应在验收书上逐项载明偏差具体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小组所有成员、中标(成交)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对验收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
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条件:第一次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5%,第二次付款:支付合同金额的35%,第三次付款:支付合同金额的30%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水电费和配合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项目建设完毕,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应归采购人所有,后续数据库应当一并无偿移交采购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