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洋口大型车科目二考场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局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14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略):**小洋口大型车科目二考场改造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最高限价:(略)。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6、采购需求:**小洋口大型车科目二考场改造监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7、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8、监理服务期:自委托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所有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略)
(3)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略)师资格,且必(略):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响应供应商拟派(略):
人员配备标准
岗位 | 人员数量 | 专业 | 持证(略) | 备注 |
项目总监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
其他监理人员 | 至少1名 | 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公用工程专业 |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取得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取得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及以上执业资格。 | |
总计 | 不少于3名 | 以上为项目(略),成交后监理单位需按上述要求配备人员且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因现场情况和工程进度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 |
注:(1)以上人员配备为(略),若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监理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适时增加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略),进场时由总监申报且须征得发包人书面认可。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响应单位注册,身体健康,所有人(略)。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2)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中的专业)或职称评定的专业均可。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略)文件要求: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省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报价的供(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略)。
2、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者,请于公告发布至磋商活动开始前于“**市**局官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4时30分(**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局车辆管理所1号楼七楼会议室(**市青年中路169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局车辆管理所1号楼七楼会议室(**市青年中路16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略),均按免收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略)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略)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崇川区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01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 (略)@qq.com
(略)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