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香发改项〔2023〕79号 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概算的批复 ****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概算的函》珠香三溪函〔2023〕128号)、《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增报概算及相关问题说明的函》(珠香三溪函〔2023〕255号)及相关受理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项目代码:****)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市上冲三溪科创城内,创源**侧,**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5173.63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68006.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444.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61.87平方米。容积率为4.0,绿地率10.0%。主要建设2栋厂房、1栋产业配套(宿舍+食堂)、1栋1层消防控制室及1****停车场、异地还建交警营房及配套设施。红线外异地还建面积约191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包括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暖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核,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4162.75万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175.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64.30万元、预备费1126.97万元、征地拆迁费200万元、管线迁改费214.50万元、空调设备费81.90万元。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2〕132号); (二)《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3〕30号); (三)《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10号); (四)**中****公司设计的《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设计号:22-SZ-30); (五)中国****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书(2022.0.Z2.105); (六)建设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回复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相关计价规定; (八)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10期材料价计费,缺项材料价参考市场价。 四、要求和建议 (一)鉴于原概算送审资料存在较多错漏,导致送审概算漏计金额达640万元,建议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合同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于成果质量的把控,避免重大错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该项目涉及打拔钢板桩、引孔、施工围挡等建设内容,请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严格做好工程量确认记录,结算时应提供能反映实施的全景照片和局部照片等影像资料,作为结算依据。 (三)抗震支架、标识系统、5G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拆除工程等因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具体建设方案,需后期二次深化,本次概算结合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方案均按暂估价计取,请建设单位在下一阶段进一步深化细化图纸,严控项目投资,最终按实结算。 (四)请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绩效评估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五)请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相关工程、技术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安全可靠;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助推我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六)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三溪华发智造港4号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 **** 2023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