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8
1、采购内容:2023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项目实施总面积约26.625万亩。魏岗乡、来龙乡等两个乡镇的小麦机械收割服务,谈店乡、传流店乡、白店乡、付店镇、张集乡、江集镇、双柳树镇等七个乡镇的水稻机插秧服务,具体要求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1包:接采购人通知的20日历天;2、3包:接采购人通知的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潢财公开招标-2023-48-1 | 魏岗乡、来龙乡,作业环节为小麦机械收割,面积共约13.025万亩 | **** | **县魏岗乡余店村 | 23.80 | 元/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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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财公开招标-2023-48-2 | 谈店乡、传流店乡、白店乡、付店镇,作业环节为水稻机插秧,面积共约8万亩 | 潢******社 | **县****村民组 | 23.70 | 元/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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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财公开招标-2023-48-3 | 张集乡、江集镇、双柳树镇,作业环节为水稻机插秧,面积共约5.6万亩 | 潢******社 | ****水库 | 23.75 | 元/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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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剑波(采购人代表)、刘新宇(组长)、付培军、黄建友、张汝珍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预算价的1.2%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包:37512元;2包:23040元;3包:16128元。
收费金额:7668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政府****办公室,联系方式:0376-****602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人:张力
联系方式:131****5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 称:****
地 址:信****花园A区23号楼
联系人:娄利杰、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966、157****96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利杰、闫少辉
联系方式:0376-****966、157****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