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行政审批局以 赞行审复(2023)1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概况:本项目****酒店-滨河路)、万坡顶北街(太行路-槐河路)、太行西路(万坡顶北街-唐相北街)、槐**岸、****停车场、公交站亭、农贸市场东北角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含街口道路和环境提升、停车场改造、景观墙建设、人行道完善、风貌改造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外立面改造约为77233.91㎡,安装空调外罩约为600个、店招改造约为27323.46㎡,以及配套修复外墙、广场道路、景观绿地、照明和给排水管网等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等;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
3)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下同)。
3.3.1拟派项目经理: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下同)
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3.4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4投标****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n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3.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附件3)。(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需要盖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同时在《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盖章,如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附件2)。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23时59分同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先进行注册。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com);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online.****.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 cztype=1)。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055/8058。
4.2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务咨询电话:0311-****133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0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PDF版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中标,按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归档。
5.2开标地点为: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参与开标,投标人不到现场开标。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南大街46号
联 系 人:王青博
电 话:0311-****17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荷园路59号博雅盛世C区B座1707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赵垚鑫
电 话:0311-****956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赵垚鑫 联系电话:0311-****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