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9
****环境局**分局作出的******3t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3t燃气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清环审批[2023]11号
审批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分局审批[2023] 11 号
关于******3t燃气蒸汽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3t燃气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拟投资241.6万元,**1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锅炉采用超低氮技术,燃料为天然气,设置1根8m高排气筒,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019)中表3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市2020年度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30mg/m3。
2、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锅炉软化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工业盐废包装定期外售。
三、我局核定的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0.024t/a,二氧化硫0.018t/a,氮氧化物0.137t/a,运营后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开工前15****管理部门如实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按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生态****执法队**大队负责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