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局决定拍卖出让**县桥山街道办梨园村202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3-04 | 桥山街道办梨园村 | 住宅用地 | 16200平方米(合24.3亩) | 不高于2.5 | 不低于30% | 不高于20% | 70 | 1300 | 255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9日按下列联系方式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及递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6时整。
五、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9日17时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及竞买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开始。
出让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成交价款50%以上的交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在一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让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土地现状条件以现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2****2166 133****8472
联系地址:**市**区红化煜**光芳华公寓一单元602
十、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财政局单位往来资金专户
账 号:1008 5475 0170 0100 01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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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