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专业。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市****检测站[**省有昇****公司]; (2)**市****公司[**市泰恒建设****公司] ; (3)******公司[******公司]; (4)****[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通过情况:**市****检测站[**省有昇****公司]、**市****公司[**市泰恒建设****公司]、****[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共3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五)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公司[******公司]存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情况,根据3.1初步评审中第3.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公司[******公司]存在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情况,根据3.1初步评审中第3.1.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评分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市****检测站[**省有昇****公司]、**市****公司[**市泰恒建设****公司]、****[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10.35%。 | ||
中标候选人 | ****[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35%(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73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炽锋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粤高职证字第170****014594号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1.****[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同时具有: (1)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包含:①岩土工程甲级(证书编号:水质检资字第****3101A022号)、②混凝土工程甲级(证书编号:水质检资字第****3102A029号)、③量测甲级(证书编号:水质检资字第****3105A026号)、④机械电气甲级(证书编号:水质检资字第****2104A001号)】。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3)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录入手续且无不良信用行为。惠****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 |
业绩情况 | 1.**市****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2.**市**区淡水河防洪排涝项目(淡水河城防段拓宽工程、****工业园段整治工程、****排涝站扩容改造工程)工程检测服务。 3.****停车场****中学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检测、监测。 4.****明德路、体育南路等5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2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752-****79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管理委员****工作局 | 联系电话 | 0752-****233 |
联系地址 | **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22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475)。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5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19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