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厂房招租项目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研究决定,****小学厂房招租项目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学厂房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位于长街镇塘里村
3、项目概况:钢棚约400平方米,小瓦房约100平方米,楼房约420平方米(注:意向投标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投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4、项目用途:厂房,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5、承包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30日起至2027年1月29日止。
6、最低招标限价:110000元/年,投标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标。
7、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报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元”)。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包。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2、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3、户名:****
4、账号:600********993113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27 日上午08:30,以实际到帐为准。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凭合同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承包费支付方式
承租期限为三年,分三期付款(即:1年1期付款):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年度租金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此后年度承包费,承包人均应于每个承包年度开始前30日之内向招标人支付下一个承包年度的承包费,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按照每日所欠金额的5‰追加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回全部房屋,租赁房屋的一切设施与设备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由出租方任意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按总合同承包费的2% 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乙方返还屋顶及场地后30日内,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不足抵充部分,乙方仍需补足。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08;00至 08:30 时止
2、报名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将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盖上投标人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27 日09 时 00 分
6、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https://jyzx.****.cn/cqjy/jmr/index)上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线下购买相关资料,并准备投标事宜。
八、合同签订时间
1、招租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九、其他事项
1、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本项目不得私自转让,如无法继续正常经营属于单方违约,****经济**社无条件收回(租金不退);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房屋的消防、水电、安全生产、物业维护及管理等费用自行负责。
4、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对该项目整体状况作详细了解。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的后果将有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承包期限内如遇县、镇、村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方将在征用土地前一个月内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的按约定时间自行搬迁,同时结清租赁租金,甲方将不赔偿任何损失,如有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赔偿基础设施的归乙方所有,其它归甲方,乙方不得提出额外赔偿。
6、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依法合理利用该块空置场地,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8、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9、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10、经营期间,如由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11、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12、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长街镇塘里村
联系人:丁绍山
联系电话:138****9921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县**北路133号403
联系人:屠海标
电话:****5018
门户网站:12/19 16:1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