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476号)
二、项目名称:**市财政业务专用网络租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新区国泰路 1 号
成交金额:52704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财政业务专用网络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提供**市财政业务专用网络租赁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维修、保养、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服务时间:两年(1 1) 服务标准:提供专用网络租赁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护、维修、保养、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季兰梅、洪小三 、胡九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若成交价< 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 (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6324.4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市无城镇**路288号
联系方式:199****1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180****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180****7066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