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x315线蓬壶镇仙岭至汤城段“白改黑”工程
补遗书(第二号)
各投标人:
****的**县x315线蓬壶镇仙岭至汤城段“白改黑”工程(招标标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书如下:
一、针对本项目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说明调整为如下:
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25%;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3%,投保金额为100万元。
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2、针对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说明调整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3、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费说明调整为: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总额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注:若上述说明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一致的,以上述说明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增加内容如下: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30 | 17.3.3 | 工程款支付: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交(竣)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不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增加部分);工程完成结算移交档案及相关工程移交管养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的结算金额总价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00秒。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
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
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