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玉兰大道与丰乐河路**向西50****园区15栋319室
中标(成交)金额:14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层流净化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医院手术室、ICU及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洁净间层流净化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等 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1签。 服务标准: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是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毕丽敏、谢鹏云、夏多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投标总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收取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寿春镇寿六南路
联系方式:0554-****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6
电子邮箱:dept1@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工
电 话:0551-****8929或****1311转分机号6616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