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等5户债权资产 | ||||||||||||||||||||||||||||||||||||||
交易品类 | 金融债权 | ||||||||||||||||||||||||||||||||||||||
参考价格 | 面议 | ||||||||||||||||||||||||||||||||||||||
所在地区 | **市 | ||||||||||||||||||||||||||||||||||||||
联系人 | 原女士185****7372 | ||||||||||||||||||||||||||||||||||||||
项目基本信息 | |||||||||||||||||||||||||||||||||||||||
招商主体拟对所持有的****等5户债权资****公司相关程序进行处置(除债权转让方式外,围绕标的资产的其他**方式可商议)。截至2023年9月30日,拟处置债权资产涉及本金1,549,617,126.62元、债权总额还包括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具体金额面议。债权资产详情如下: 单位:元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述债权资产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请以届时处置公告或交易公告为准。如需了解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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