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云南华龙煤业有限公司、上海应记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包(第四次挂牌)
****持有的****公司、****公司的债权包(第四次挂牌)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914********63710X9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122.517 |
挂牌期间(天): | 10 | 挂牌日期: | 2023-12-19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核准(备案)日期:2023-09-01;评估基准日:2023-06-30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或进行现场尽调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文本及司法文书、债权的回收风险)。转让标的债权均以意向受让方尽调现状和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债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不承担本标的债权的瑕疵担保责任,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债权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债权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债权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债权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债权价值分析报告(鄂德恒资评咨字[2023]第028号、第02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3、本次债权交易及交割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交易所****公司支付的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4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 6、债权交割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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