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501-2023-02609 | ||
**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
正常公告 |
**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5,000.00元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7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202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或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法规规定,如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开展和完成,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系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具备经自然**部审查认定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五、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6588进****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服务中心"(http://gdgpo.****.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启动解密阶段时间为30分钟内),请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相关操作要求进行,若供应商因操作问题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 称:****
地 址:**市区建设路1号
联系方式:0660-****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大道华夏**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0660-****4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66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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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