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487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0762%)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0762%) | ||
G32023GD(略)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略)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0762%) | ||
G32023GD(略) | ||
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略): 1.本次产权转(略),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一、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财富中心A座4层至31层 | 所在地区 | **(略) **市 | |
法定代表人 | 任思宇 | 成立时间 | 1997-12-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略)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放、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实物黄金、黄金租借、黄金积存、黄金市场交易等(略) | |||
职工人数 | 2239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6039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回函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19.60 | (略) | |
2 |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61 | (略) | |
3 | **君豪集团有限公司 | 8.71 | (略) | |
4 | **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50 | (略) | |
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5.50 | (略) | |
6 | **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5 | (略) | |
7 | **誉高航空(略) | 3.71 | (略) | |
8 | **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 | (略) | |
9 | **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 | (略) | |
10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2.55 | (略) | |
11 | 其他6029位股东 | 29.87 | (略)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略) |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略).(略) | (略).(略) | 8(略)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09(略) | (略).(略) | (略).(略) | 8(略)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
备注 | ||||
重要(略)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略))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是否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略)。 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不代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为标(略)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5.受让方向标的企业申请办理股东资格时,需按照相关要(略),具体参考(略),办理时以届时(略)。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略)等备查文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21万元人民币。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略)。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意向受让方(略),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略)。经转让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略),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6.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略)。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7.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略) 9.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10.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略)自然人销售。 1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是否能否满足以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等条件,决定是否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并自行承(略),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本方同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向本方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不代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本方符(略)的保证及承诺,**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及转(略) (3)本方承诺已对产权转让材料和挂牌信息进行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本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略) (5)本方同意在*(略),按有关规定或(略)。 (6)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本方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9)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后,在向标的企业申请办理股东资格时,需按照相关要求(略),具体参考《**银行股东资格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办理时以届(略)。 | |||
**机构信息 |
二、(略) | ||||
转让方名称 |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经济技术开发区沂**街45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柯思腾 | 注册资本(万元) | 2(略)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略)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社会信用代(略) | (略)XQ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00762%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0762%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略)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东风汽车集团有(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董事会 |
三、交易条(略)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略) | |||
受让(略)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元) | (略) | 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 交易机(略) |
保证金交纳截(略)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转账备注:G32023GD0000286+保证金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挂牌信息 | 信息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略) | 自动**信息发布,当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侯女士、刘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略)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略)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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