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鹤壁老字号”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鹤商务〔2021〕103号)、《关于开展首批“**老字号”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鹤商务〔2023〕47号)要求,经各县区商务部门初审推荐,“**老字号”专家委员会评审,市商务局党组研究,拟认定****的“连氏石磨香油”等24家市场主体24个品牌为首批“**老字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请予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方式: 0392—****113(****流通业发展科)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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