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东方路转盘西办税服务厅大楼南侧房屋出租
10235.18出租面积(㎡)
其他房屋用途
5年出租期限
整栋所在楼层
0.384元/㎡/天租金底价
基本信息
坐落地址 | **省-**市-**市-开发区**路转盘西办税服务厅大楼南侧 | |||
整栋建筑情况 | 建筑物类型 | 楼房 | 总建筑面积(㎡) | 10235.18 |
楼层总数 | 开发区**路转盘西办税服务厅大楼南侧地下室和地上五层,其中地下室2111.43平方米。 | |||
待出租房屋情况 | 出租面积(㎡) | 10235.18 | 所在楼层 | 整栋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文件 | 已取得 | 房屋用途 | 其他 | |
使用现状 | 空置 | 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承租权 | - | |
装修情况 | 原装修待拆除 | 装修情况补充说明 | - | |
已用于抵押或存在其他情形 | 无 | 详细说明 | - | |
基础设施条件及周边环境 | 水、电、天然气、独立卫生间、中央空调、宽带、有线电视、停车场、安全监控、电梯、电话、车位、办公家具、其它、员工餐厅(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出租事项审批(决策)方式 | 上级审批 |
出租人承诺
我****政府采购网房屋出租信息系统公开进行房屋招租,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作出以下承诺:
一、拟出租房屋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或其他合法证明;
(二)对所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合法使用权或者管理权;
(三)依法应征得房屋他项权利人同意的,已取得同意;
(四)已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或决策程序;
(五)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
二、本单位已在正式披露中,如实披露房屋是否是“出租中”(涉及优先承租权),以及是否存在抵押及其他情形(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不存在故意隐瞒影响房屋租赁重大事项的行为。
三、本单位充分了解本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相关要求,对自身或授权的出租代理人在系统中填报及公开披露信息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准确性负责。
四、本单位负责对资格审查、交易终止、扣除保证金等行为进行解释和举证,对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的评价规则标准和过程的公平、公正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 0.384元/㎡/天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出租期限说明 | - | |||
预计签订合同期限 | 达成交易的 10 个工作日内 | |||
交付时间 | 合同为准 | |||
免租期 | 0 日 | |||
用途及装修限制 | 用途要求 | 其他 | 装修改造 | 允许 |
装修具体要求 | 租赁期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书面上报出租人并经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和改动,出租人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详见招租文件 | |||
租金(押金)支付及调整 | 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账户名称及账号以合同约定为准。 2、支付间隔:该房屋租金按半年支付,一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应付租金到期(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七天内,以对方实际收到租金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除应如数补缴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天支付相当于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拖欠租金超过半个月或甲方不能根据乙方提供之联系方式催促乙方缴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乙方仍须按实际租住时间交纳租金并负担违约责任。 | 租金调整方式 | 租赁期内租金单价不调整 |
押金标准、支付时限等要求 | 1、押金额度:20万元 。 2、支付时限及方式: 在签订合同后,出租人和成交承租人协商将保证金转为押金。租赁期满,经出租人检查验收后退还承租人。如有水、电、气等费用尚未结清或对出租人所租赁的资产造成损坏,承租人应及时结清费用和进行修复。否则,出租人有权用押金抵交水、电、气和修复等费用。如押金不足抵交的,则出租人有权继续向承租人追缴余款。 | |||
承租方需要承担的费用及说明 | 水,电,燃气,网络通讯,有线电视,物业费,其他(见费用说明),供热(各项费用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 |||
承租人资格要求 | 是否进行资格审查 | 是 | 联系人 | 蒋文波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 2024-01-08 14:30 | 审查结果反馈截止时间 | 2024-01-11 14:30 | |
审查不通过是否允许补正材料 | 否 | |||
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要求 |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
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及说明 | 1.法人提供有效****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 .法人提供递交申请前连续6个月(正式披露前6个月,不包含当月)纳税证明材料; 3. 递交申请前30日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证明; 4.递交申请前30日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截图证明。 |
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竞争性谈判 | ||||
招租文件 | ****招租服务采购正文-竞争性谈判新.doc | |||
联系人 | 蒋文波 | 联系方式 | 136****2576 | |
谈判时间 | 2024-01-17 09:30 -2024-01-17 11:30 | 谈判地点 | **市西二环88号(市政大楼)8楼 | |
参与谈判人员要求 | 符合招租文件 | 每个承租人参加谈判人员数 | 1 | |
预计通知结果时间 | 2024-01-17 14:30 | 其他说明 | - | |
符合条件承租人最低数量 | 3 | |||
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收取 | 是 | 保证金收取方 | 出租人收取 |
保证金金额(元) | 200000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资格审查后可见)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1-15 14:30 | |||
保证金处置及退还方式 | 在签订合同后,出租人和成交承租人协商将保证金转为押金。项目交易结束(终止)后,出租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 | |||
保证金扣除情形及规则 | 1、拟成交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超期按5%一天进行扣除,直至扣除全部保证金; 2、承租人弄虚作假,或胁迫其他承租人退出竞争,或与他人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等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故意扰乱交易秩序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3、承租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规则的其他行为,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 |||
保证金免责声明 | 1、保证金由出租人自行收取或出租人授权方代为收取,最终责任人为出租人,平台不代为收取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出租人、出租人授权方和承租人因保证金的收取、处置、退还、扣除等产生争议,出租人须出面协商解决。 | |||
交易服务费 | 平台不收取交易服务费用 |
预约踏勘
组织集中现场勘查 | 否 | 每时段预约单位数量限制 | - |
联系人 | 蒋文波 | 联系方式 | 136****2576 |
集中踏勘开始日期 | - | 集中踏勘结束日期 | - |
集合地点 | - | ||
踏勘说明 | 承租方参加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位置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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