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5万套减速机配件、10万台减速机、10万套精密行星减速机配件及5万台整机项目建设项目 | **省**市**区**街道横蓬村285号 | **** | ****成立于2020年7月2日,地址位于**省**市**区**街道横蓬村285号,现因公司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2500万元,购置电炉、压铸机、倾斜集中炉等设 备进行生产,项目成立后预计年产35万套减速机配件、10万台减速机、10 万套精密行星减速机配件及5万台整机。 |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6日在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了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来电或来信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纳管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外环境。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排放参照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处理达到 GB18918-200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 标准排放。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电炉熔化工序产生的熔化烟尘,压铸工序产生的脱模废气,喷塑、烘干工序产生的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手工补漆工序产生的手工补漆废气。本项目熔化烟尘收集后,经高效袋式除尘系统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限值;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限值;喷漆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喷淋喷淋+活性炭吸附组合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晾干废气经管道一同引至活性炭吸附(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设施),处理后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基础或减振垫;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在中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形成的非正常噪声;职工操作噪声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尽量降低操作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金属屑、次品)、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磨床污泥、炉渣、漆渣、喷淋废液、收集塑粉、废活性炭。****公司回收再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固废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9252 传 真:****9250
地址:市心中路1069****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